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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申请国籍登记证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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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流程简图 2 . 购租批文 申请人在申请国籍登记标志前,应取得主管部门允许其购买 / 租赁航空器的许可。(主管部门通常为发改委和民航局,对于农航站所属仅进行农业飞行的航空器,也可以由农业部批准) 3 . 报批航空器喷涂方案 如果申请人引进的航空器是以前未运营过型号,则申请人需将该型航空器的外部喷涂方案报民航局适航司联络处批准和备案。 1 )申请流程简图 2 )所需材料
4 .申请注册号(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1 )申请流程简图 2 )所需材料
关于二手航空器的具体要求请参见 《使用过航空器引进基本要求》(总局适发 [2004]02 号)。 5 . 申请国籍证(正常程序) 1 )申请流程简图 2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取得给号函后才可以申请国籍证。申请人申请国籍证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6 .申请国籍证(特殊程序) 当申请人无法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国籍证时(如飞机交付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可以申请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需要在国籍证证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写明按特别程序申请的理由。适航司审核通过后,将颁发空白国籍证,“空白”国籍证即国籍证颁发日期为空白,待飞机完成交接后再予以签署。 1 )申请流程简图 2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取得给号函后才可以申请国籍证。申请人申请国籍证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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